事件
企业职工小张向记者反映,以前听同事说,男员工虽然没有生育津贴,但可以享受30天的晚育假,所以能领到一个月的晚育津贴。如今,小张家也生了孩子,由于妻子没有参加社保,他就想自己走生育保险。可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却说,现在已经没有晚育津贴了。“之前的同事不就领过吗?”小张感到很疑惑。
解读
生育津贴只由女方参保后享受
“为什么男员工现在不能享受晚育津贴了?”全面二孩政策开放后又逢“金猪年”,今年不少家庭都添了小宝宝,在申报生育津贴时,有些员工发现,政策好像不一样了,前几年男员工还有点钱可领,现在这笔津贴也没有了。
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此前的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确实有一条关于男员工享受晚育假的规定。《条例》第二十条提出,晚育的女职工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奖励假30天。同时,女职工能领到晚育津贴。因为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,所以,过去曾有一些男职工申报了晚育津贴。有的还是夫妻两人比较一下,看谁的收入高,就由谁来申报晚育津贴。但是,到了2016年,北京市修订了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这个条例取消了过去的晚育假,增加了生育奖励假,这两个假都是30天,所以职工生育休假的总天数并没有变化。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修订之后,本市又出台了《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这个通知规定,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,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,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。因取消晚育假,所以男方不能享受晚育津贴的待遇了。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,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;生育医疗费用;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;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。按照这个规定,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只能由女方参保后享受。